晚报讯(记者苏振华)2月16日,珠海市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四家珠海企业因产销的“钩藤”、“石斛”等中药饮片,不符合国家标准,经营者被行政处罚。 记者从该局获悉,这四家企业为中药饮片公司或药业公司,各有一种中药饮片产品被发现存在不合格问题。包括批号为LK141201的一批“丝瓜络”,不符合药典质量标准;批号为141103的一批“苍耳子”中药饮片、批号为20140701的“粉葛”、 批号为130801的“钩藤”、“石斛”,“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了解,以上是今年1月13日至28日,稽查部门查处的案件,目前市食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相关企业经营者已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首批被曝光案件还涉及另外3家医药批发连锁机构、食品企业及日用品店。 其中,一家涉案药房销售批号为150801的“阿笨达唑片”,被发现“重量差异”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依据《药品管理法》,被稽查部门没收违法药品及违法所得;拱北某日用品店,经营未经批准进口的“OLAY”化妆品,被没收违法商品;珠海一家食品企业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50511、规格为230g/盒的“秘制腰果酥”,检测发现铝残留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链接 关于“中药饮片” 根据《药典》定义,“饮片是指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材,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 珠海长年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专项整治,根据相关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须按处方调配中药饮片,购进中药饮片,必须索取合法发票作为凭证。执法检查中发现有涉嫌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特征的中药饮片,对经营者,可依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对批发企业和连锁总部还可提请省食药监局撤销其GSP认证证书。违法情节严重,将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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