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记者周福宝)为全面检验各县(市)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成效,根据部署,11月1日—3日,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三次创城督导检查。副市长巩宪群参加督查。 本次督查分为4个检查组,11月1日起,4个组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验收细则(2016)》的内容,采取查看资料和直奔现场的方式同时进行督查。其中,现场检查点从各县(市)区提供的备查单位名录中随机抽取,直接查看,并按照验收细则确定的分值现场打分,检查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科学发展考核。 本次督查也是我市迎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省级验收前的一次自查。根据要求,省食安办11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创建城市进行现场验收,12月对现场验收综合得分不低于85分、群众满意度不低于70%的创建城市拟命名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并向社会公示。对通过认可的,由省食安委命名并报国务院食安办进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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