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清远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听证会。南方日报记者 曾亮超 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秋宜 通讯员∕周毅雄)19日,记者从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清远将出台《清远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当天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记者获悉,由于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简单,质量控制能力较低,清远明确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30类食品。不过,在听证会上,腌腊肉制品、红糖、糕点是否应当列入禁止目录,听证参加人和陈述人仍存在较大争议。据了解,清远市暂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共有30类,其中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堂、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及其他食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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