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网讯 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获悉,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涉及抽检产品类别涉及3类食品(酒类、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350批次,其中不合格20批次,涉酒类、乳制品食品。 本次抽检中有16批酒类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苯甲酸、糖精钠、甜蜜素、总酯、氨基酸态氮和酒精度。4批乳制品不合格涉及两个项目,非脂乳固体和酸度。 抽查样品中,翔安马巷五星村企业厦门市绍兴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黄酒(陈年酒),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态氮,标准为氨基酸态氮(g/L):≥0.20,实际检测为氨基酸态氮(g/L):0.015,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各地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高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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