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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四实招为企业年减负1.2亿元

2017-6-20 02:07|查看: 1224|评论: 0

摘要: 湖北日报讯 记者 陈屿 通讯员 孙麟 新闻研修班学员 马俊杰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约1.2亿元;精简23%的行政审批申报资料,并在法定行政审批时限的基础上普遍压缩10%;对食用农产品开具“一票 ...

湖北日报讯 记者 陈屿 通讯员 孙麟 新闻研修班学员 马俊杰

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为全省企业减负约1.2亿元;精简23%的行政审批申报资料,并在法定行政审批时限的基础上普遍压缩10%;对食用农产品开具“一票通”,在可追溯的基础上避免层层检验检测……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食药监局局长李昌海承诺:将立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在“停、减、用、查”上下功夫,竭力为企业减负、办实事。

停,就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暂停“5大类7小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药品注册费(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新药审批费)、GMP和GSP认证费、中药品种保护费、检验费(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制药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登记费。

减,就是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我省食药监局是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级食药监部门之一。今年省食药监局分两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项,取消调整非行政审批事项9项,取消“中药提取物委托生产批准”等3项审批事项,将7项审批事项下放到武汉、宜昌、襄阳三地。同时实现了行政审批项目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00%限时审批,审批流程100%网上公示,审批结果100%网上可查。

用,就是用好食药行政监管这只“有形之手”,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今年9月我省出台20条帮扶措施,推动了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对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制度,避免选择性执法和重复、多头检查;出台法规规定食品流通单位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如附有“一票通”的单据,可不再索取其他产地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查,就是深入查找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方面的问题。今年以来,他们已两次在全省系统开展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治。截至10月1日,已将应退还企业的59.87万元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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