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内容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现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 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苏未然 SN226 |
Copyright © ShiPinX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6010892号-7 渝公网安备50011702500268号
广告投放联系方式:023-428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