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月23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国红牛”)发表的关于50年《协议书》原件的声明,泰国天丝通过媒体发表声明,表示将申请司法鉴定,仍拒绝承认“50年协议”原件。中国红牛及严彬作为当事人重磅官宣原件(注:中英文原件)被找到,基本不用怀疑,但泰国天丝这样的态度和行动或将其推向诚信危机。 泰国天丝没有正面回应该协议原件,而是仍称“天丝集团及许氏家族是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在中国及全球的创始者和唯一合法持有者”,这一宣称与泰国天丝多个渠道广告中称自己是“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的广告的表述有重大区别。况且,在中国境内“红牛”商标注册过程有其历史复杂性,忽略创始股东之一深圳中浩集团通过大半年谈判,最终购买“斗牛图案商标”部分商标所有权的努力和事实,将成果全部揽入怀中,有失格局和严谨。 中国红牛关于系列商标上诉至二审法院被驳回的判决,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二审法院以“50年协议没有原件”“真实性存疑”为由驳回中国红牛上诉,之后华彬集团还申请了与泰国天丝进行国际仲裁。 1995年50年《协议书》签没签字,这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诚信问题。作为彼时的当事人,泰国天丝董事,目前仍身体健康的许书标之妻、许馨雄之母不会不记是否签字。之前,中国红牛用50年《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当事人确认函、当事人证言都没能取得泰国天丝及其代理律师承认,50年《协议书》中英文原件的效力或最终完善其证据链。中国红牛对泰国天丝及代理律师声称“没有签署过该协议书”、“案涉协议不具有真实性”等涉嫌虚假陈述及作伪证质疑合情合理。 通过某搜索引擎的广告和竞价排名,泰国天丝试图通过广告将中国红牛商业信息和历史信息抹掉,改头换面为2019年以来其在中国市场的合作伙伴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挖角中国红牛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涉嫌带走商业机密。这些行动与《民典法》诚信原则相背离。 中国红牛所称,泰国天丝置数万名中国红牛员工、合作伙伴合法权益和家庭生计于不顾,置中方企业在生产许可批文、商标成功注册等决定性历史作用和应得的商业权益于不顾,还屡次被中国自媒体和大V质疑和批评,这些第三方批评泰国天丝不仅需要正视,更需要对中国商业营商环境秩序和商业道德约束保持敬畏和尊重。 作者:朱丹蓬,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 |
Copyright © ShiPinX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6010892号-7 渝公网安备50011702500268号
广告投放联系方式:023-428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