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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丝否认红牛50年协议,“粉圈思维”误导舆论为哪般?

2023-1-9 16:03|查看: 273|评论: 0

摘要: 2022年底,中国红牛发布了一则消息,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91 民初725 号)显示: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限为50年(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 ...

2022年底,中国红牛发布了一则消息,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91 民初725 号)显示: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限为50年(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

消息一出,引起业内不小震动,这意味着泰国天丝自2019年以来在中国市场推出的多款饮料均为“非法”。若是终审维持原判,不仅天丝的投入要打水漂,与其合作的代理商和经销商也难逃干系。

近日,“‘50年协议’无效论”与中国红牛经销商的“法院一审判决爆料”拉扯在一起,自媒体小号信息甚嚣尘上,像极了“粉圈”常见的“拉踩”行为,或许对天丝红牛合作的经销商来说,正像是诚信“塌房”时的一针安慰剂。把“粉圈思维”用在功能饮料行业,天丝的这番操作,很耐人寻味。

一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由法院予以判断。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如果二审推翻一审,才能判定一审的判决无效。但在此之前,对法院判决书解读大呼“无效”“救命稻草”“保护伞”等等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表达,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很像某偶像被刑拘后,其“粉丝”表示要“营救”、“坏人也需要机会”的“粉圈行为”?

不仅如此,背后推手还把刷数据、炒冷饭、偷偷爆料等粉圈手法运用于针对中国红牛的“诉讼战”,在没有实质性裁决结果之前就断章取义的进行舆论炒作,干扰正常商业行为,否认“50年协议”,质疑法院判决书的权威与公正。

那么,泰国天丝方面甘冒“藐视法律”和道德风险也要一直否认签过“50年协议”,撒谎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因为“50年协议”的存在,推翻了泰国天丝此前所有诉讼的基础。天丝于2016年发起的针对中国红牛的“诉讼战”,其理论依据就是“商标授权到期”。但“50年协议”被认定,则明明白白的告诉世人,泰国天丝方面在骗人。

判决显示:1995年11月10日四方签订的《协议书》第一条有效,即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同类产品。

稍微仔细阅读一下公开的法院判决书,就不难看出是天丝见利忘义、数典忘祖,想要收割红利,“华彬种树,天丝摘桃”。

判决书中中食公司说“由于按照原国家计委、经贸委、对外经贸部于1995年6月 20日首次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外国牌号无酒精饮料(含固体饮料)生产”属于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合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十年。鉴于这种情况,各方的共同意见是:合营期限为50年不变,但为加快公司注册登记的进程,便于获得批准,合资公司于1995年12月21日第一次提交深圳市引进外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合营合同约定的合营期限为30年,同日提交审批的合营章程为符合当时的商标授权规定,规定合营期限为20年,约定期满后再办理延续登记。”

看完判决书再看天丝的一系列诉讼行为,就是清楚明了的“违反租约”, 还不是那种房东与房客,而是承包荒山的那种。华彬租了一座荒山,说好租约50年,华彬辛苦开荒育苗,浇水施肥,十几年种树终于挂果,天丝跳出来要拿走所有果实,还说自己没签租约。这种行为,往轻点说是“背信弃义”,若是严肃追责,是要背负法律责任的。

所谓的“两牛之争”,并不是中国红牛想要与天丝争什么,只是泰国天丝单方面的撕毁协议,争夺红牛品牌在中国市场的红利。

“50年协议”被法院采信,泰国天丝发起“商标诉讼战”的基础不复存在,那么天丝此前针对中国红牛的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等发起的一系列诉讼也将面临颠覆性后续。天丝“炒冷饭”传播的中国红牛经销商被罚也即将被“翻案”。

中国红牛纠纷错综复杂,涉及市场主体多、利益大,附着产业链涉及上百万人的饭碗,为中国红牛6年多以来的坚持和坚定理应点赞。目前,中国红牛已发布声明,正告泰国天丝及代理商、经销商“即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继续生产、销售者,中国红牛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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