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逛超市,被货架旁的包装带绊了一跤,摔成右股骨颈骨折。经思明法院判决,超市对此承担全责,在垫付了65000多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赔偿老太264000元。 今年3月10日上午8时许,老太在超市选购商品,双眼紧盯着货架上的商品,并未注意到从货架延伸出来的包装带,被绊倒在地。经医院诊断,老太为右股骨颈骨折。之后,双方多次交涉,超市方面垫付了65000多元医疗费。除此之外,超市再无其他表示。 老太认为,被绊倒是因为员工疏忽造成,超市应赔偿各项损失29万余元。但超市称,商场不存在安全隐患,事发前老太已患有严重高血压、重度骨质疏松症、颈部淋巴癌。正是因为老太有严重疾病导致突然昏厥,才会摔倒受伤。 法院推定,老太在超市购物时被绊倒受伤,系因外包装带所致,故超市应对此承担全责。 最终,经思明法院判决,超市方面还应赔偿老太各项损失共计264000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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