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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设

2017-5-6 22:55|查看: 5874|评论: 0

摘要:   近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印发《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从三方面出台九项措施推动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行业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 ...

  近日,福建检验检疫局印发《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从三方面出台九项措施推动辖区出口食品农产品行业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要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创新为动力,致力培育出口食品农产品自主品牌,推动出口产品向出口品牌转变,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影响度,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供给侧质量水平。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为品牌培育创造有利条件。福建检验检疫局夯实质量基础,严格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切实做好创建“品牌培育工程”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全过程监管,为推动“品牌培育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质量安全基础环境。加大对外注册,积极做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国外推荐注册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对外推荐力度,拓宽对外注册国别、产品类别和企业数量,为出口品牌打入国际市场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品牌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出口行为,对于冒牌出口遭到国外通报的案件,将通过总局协调进口国家和地区的主管部门进行深入追查,坚决维护相关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示范区建设,为品牌培育提供有力支持。福建检验检疫局确定培育重点,继续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企业建设,重点培育示范区内的龙头企业及示范企业,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地方区域特色的出口品牌产业群,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出口品牌培育联合激励机制,从资金、税费、政策、技术等方面为“品牌培育工程”创建提供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协助“品牌培育工程”创建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活动等对外推介、展示和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该局推进“一标两市”,鼓励“品牌培育工程”创建的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积极参与“三同”工程和示范,通过内外销市场的协同效应,提高品牌影响力,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对外商标注册,提高出口企业自主品牌的比例,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企业。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为品牌培育注入动力。福建检验检疫局实施品牌报备,对于以自主品牌申报出口的产品,全面实施以过程合格评定结果为放行依据的监管模式,实现“即报、即核、即放”,同时将“品牌培育工程”创建的出口企业纳入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信用等级,带动企业品牌创建积极性。推动标准引领,指导“品牌培育工程”创建的出口企业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提高产品品质透明度和消费者的信任度,更鼓励企业制定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通过提升产品品质带动品牌创建,促进企业品牌塑造。同时,该局搭建直销平台,支持有影响力的企业,用好海外华人超市,按照“闽货供应商+国际物流企业+海外华人超市”模式,建设海外直销网络平台,支持“品牌培育工程”创建的出口企业优先进入直销平台,为品牌闽货“走出去”提供便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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