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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门外百米内禁设食品摊贩

2017-5-6 12:45|查看: 812|评论: 0

摘要: 日前,省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部署推进“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这次行动持续到年底,着力解决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家长十分关注的中小学生食品安全问题。 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是2017 ...
日前,省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部署推进“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这次行动持续到年底,着力解决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家长十分关注的中小学生食品安全问题。
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是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头戏”。整治行动的目标是“6个100%”,即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率均达到100%。
这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引起了湖南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与我省近年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同的是,此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拓展了整治范围,更加注重“内外兼顾”,将学校(幼儿园)食堂和校园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食品销售店以及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饮用水全部纳入整治。省住建厅、省检察院、省综治办等部门首次全面参与整治行动,将分别在推进校园周边马路市场食品摊贩整治,加强“两法衔接”、打击违法犯罪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综治督导手段推进整治行动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促进责任落实,确保治理到位。
整治期间,全省各级食安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飞行检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展开全面深入检查,针对主要食品和食品原料同步开展监督抽检,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查处全覆盖。此外,还将通过督查督导、新闻发布、媒体参与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动社会监督,有效调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青年志愿者、家长委员会、街道社区等各方力量参与整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长治久安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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