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我市修订《蚌埠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进一步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
新修订的《预案》分9大部分,近40项具体内容,在原2014版《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涉及食物(食品)的种植与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预案》针对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详细规定了应急指挥体系及责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保障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全过程,为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力依据。
《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处置范畴,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舆情事件处置程序,构建了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将级别事件的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则。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体和时限,《预案》也进行了明确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在1小时内,最迟不得晚于2小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通报。对于单位和个人可拨打12331或12320、120等电话投诉举报或求助。
“新修订的《预案》将在新《食品安全法》的指导下,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市食药监局综合协调科任懿告诉记者,1月12日起,《预案》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并实施。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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