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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发布“五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这八样食品不吃!

2017-5-6 22:59|查看: 1716|评论: 0

摘要: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海南的阳光沙滩,椰风海韵,吸引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为保障“五一”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海口市食药监局通过海口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 ...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海南的阳光沙滩,椰风海韵,吸引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为保障“五一”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海口市食药监局通过海口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采购和外出用餐时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时刻关注饮食健康,做到“五注意”和“八不吃”。
五注意:
一、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签、认证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选择到正规的商场、大型超市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购买并索要发票,以便溯源维权。
二、餐饮消费时,要注意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量化等级为“大笑”“微笑”脸谱的饭馆就餐;选择烧熟煮透、感官性状正常的食物,谨慎食用凉菜和生食海产品、沙拉、凉拌菜、熟卤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三、外出游玩时,要注意食物和原材料分开包装,保证食品新鲜安全;自带熟食应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肉制品和卤制品;野外加工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尽快食用。
四、在家就餐时,要注意讲究安全卫生,合理膳食,提倡“现买、现做、现吃”,食物烧熟煮透;食品制作完成到食用完毕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超过2小时应在5℃以下存放,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同时,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生熟食餐具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五、在加工和食用海鲜时,要注意清除新鲜贝类中肠腺等内脏,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黄鳝、龟鳖、螃蟹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
八不吃:
1.不吃来源不明、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不吃无证摊贩处购买的食物;
3.不吃包装存在鼓袋、胀听现象的食品;
4.不要随意采摘、购买、进食野生菌类和野菜;
5.不吃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土豆;
6.不吃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
7.不购买和食用河豚鱼;
8.不吃霉变甘蔗。
一旦出现胃肠不适反应,消费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胃肠不适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等,并立即就医,同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一经查实最高可获人民币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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